2009年第24期(总第187期)
胡锦涛农业农村发展思想论析
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思想是胡锦涛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世纪指导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理论指南。深入学习胡锦涛农业农村发展思想,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文就胡锦涛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思想作一全面的论析。
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在2003年1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2004年5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第27届亚太区域大会开幕式上,胡锦涛指出:“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通过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能力显著的提高,实现了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但是,应当看到,我国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彻底消除,农业生产的能力依然较弱。为此,我们将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以进一步开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局面。”
2006年初,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进程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当前农村发展的迫切任务,也是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方针,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面临的任务要艰巨的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觉把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进一步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二、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农村经济。胡锦涛指出:“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胡锦涛认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应农村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土地直接关系农民的权益、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各级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要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落实土地政策和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在这个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牢记尊重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提高落实关于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政策交给群众,要不断实践,不断探索,认真吸取群众智慧,积极完善各项政策”“农村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改革过程中,必须注意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的自主权;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清除一切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障碍;必须坚持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是否有利于改变农村面貌和保持农村稳定,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胡锦涛指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农民是农业现代化的主体,是农村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终取决于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而创造良好的民主政治氛围,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是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的前提。
首先,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建设。胡锦涛指出:“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搞好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要注重实效,同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和改善农民生活紧密联系起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加强农村法制建设,重点放在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权益提供法制保障上。”
其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胡锦涛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民的培训等,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着眼于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实农民的精神世界,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各地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要继续抓好。要通过不懈努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推动农村加快改变面貌。”
三、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措施
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乡村是城市的依托,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农村的发展也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
在我国,由于旧中国的工业十分落后,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实施的主要是以农养工、农业支持工业的发展方针。从1953年到1985年,我国农业除了为工业提供劳动力、市场等之外,还提供了大约6000多亿元资本,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工业化。改革开放极大的加速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就业结构迅速变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协调城乡发展是工业化国家在这个时期的共同做法。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基础设施等严重落后于城市,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任务艰巨,客观上也要求我们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方针。
在2004年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明确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再次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在这个发展阶段,统筹城乡发展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胡锦涛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他看来,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措施。
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所谓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龙头,实行区域化布局,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以基地联结农户,形成产加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
由于历史的原因,农业在我国一直处于弱质地位。1970年代,农村开展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给农村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然而,随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单个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式的经营模式在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面前,便显得十分脆弱和无力,市场的风险无时不在威胁并阻碍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社会化服务系统,需要一种适应市场并能抗御市场风险的科学先进的生产方式。而推行和完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是解决分散生产与统一市场的矛盾、小规模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有效途径。
在2003年1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一定要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进一步指出:“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继续加大对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的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集体经济组织要增强实力,搞好服务,同其他专业合作组织一起发挥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乡镇企业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积极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路径
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关键是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产品供过于求的矛盾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