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民俗中的“三偷”
偷船,千百年来,湖区人民流传着端阳竞渡的习俗。每年端午节的前几天,渔民们大都要满载渔虾赶回来,与家人团聚共度佳节。这样,一些渔船有的停靠在湖边,有的则集中在向阳的空旷之地进行涂油暴晒。尤其是那种柳叶船(窄长、轻快,平时多用于搅湖草),早就被邻近缺船的竞渡选手们瞅准。竞赛的头天晚上,他们悄悄地将船抬走,这时的船主人,即使是听见狗叫或者其它的动静,也不予理睬听之任之。直到次日(初五)选手们操桡奋桨、龙舟竞赛结束,偷船者才将船抬着送回给主人,并送上一罐桐油和其它的礼物,然后燃放喜鞭奉上吉言致谢:借您家的宝舟,我大显身手。、借您家的宝船,一往无前!船主人也客气地回答: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要不是龙舟盛会,你也瞧不起我这一叶小舟。如果偷船者在竞赛中夺得头标,主人则主动出迎相互祝贺:恭喜恭喜,独占鳌头。、托福托福。龙舟保护!并将一段夺标的红布搭在船头上。这样,一种平常极易引起纠纷的偷船行为,却在民间习俗的氛围中宽容、友好而又充满喜气地了结。
偷梁。修建新房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融合着许多文化现象。尽管主家早就备齐了所需的木料,然而,对横跨堂屋上方的一根横梁(约四米长,小碗口粗)却十分苛求与讲究。一是横梁的树不能用枫树、杉树,因为风、沙二字(谐音)于做屋不利;二是要选用椿树,俗话说;有钱难买四季春椿这当然有四季如春、椿萱并茂之含意。其实椿树坚细、不翘裂、耐潮腐,是做梁的最佳材料;三是这棵横梁的树要偷,即主家在别人种的树丛中,事先依照所需的长度悄悄选好,一般以直材为佳,也有的地方以拱形为好(附会龙形),于园山头(新房左右两方的高墙)之前,偷偷地砍回,并在树桩旁燃放鞭炮,附上红包以示酬谢。这种偷砍行为,不仅主人发觉不会追查叫骂,就连行人碰上红包也绝不弯腰。树被砍回后,由掌墨师傅刨光或套红(涂色)或裹以红布、红纸,上面写着紫气东来或大厦落成四个大字,任何人不得摸碰,以备吉时上梁之用。这种偷梁行为一直沿承至今。民间有三种说法:一是偷来的发旺些;二是把人家的福星、财气偷来了,人家不同意,只好行蛮。三是上辈人传下来的规矩。
偷瓜。(又称摸秋)中秋之夜,几个年轻的俏妇相邀在一起,兴冲冲地来到瓜园菜地,满地摸索,她们相互嘻闹,有的摸着扁豆,有的摸着葫芦,有的甚至摸一手棘刺,但最后必须摸着一个大南瓜。然后,在南瓜上画上小孩的五官,连夜送到婚后不孕的女友床上,使之相伴而眠。次日,女友将南瓜煮熟食用,预示来年必怀孕得子。有的地方还敲锣打鼓地将南瓜取盖掏空灌水,使瓜翻水溅在女友的身上,预示来年必有婴儿尿床。对于这种偷瓜送瓜活动,即使年轻的媳妇们嘻闹到深夜归家,公婆丈夫也不嗔怪,就连瓜棚主人也乐于相助。
离开了特定的民俗环境,三偷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三偷都有各自的表现特点,如偷船是有借有还,桐油礼物相酬;偷梁是依树付钱,酒肉相谢,只有好心的媳妇们,为了女友才偷瓜送子的。正是这些合乎情理的偷借方式,和人们和睦友好、相互祝愿的美好心灵,使人们将这些民俗活动不断的维系和传承下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民间习俗不断发生变化。上述三偷,有的自生自灭,有的变化缓慢,如偷瓜送子已被逐渐放弃而转向求医;有的则继续保留下来,如偷梁习俗,在鄂州至今仍时有所见。
本文作者系鄂州市群众艺术馆副研究馆员、市著名民俗专家 邵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