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18期(总第085期)
谁为中小企业出口设障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主要依赖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工业新增产值的76.6%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我国出口的许多大宗商品,如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生产的。
无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实践,都表明中小企业已成为就业的主渠道。我国中小企业主要存在和发展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增加的劳动力,要明显高于大型企业;中国中小企业不仅提供75%的城镇就业机会,更为重要的是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这一点对于具有转轨经济和二元经济双重特点的中国经济意义十分重大。
一、我国中小企业出口现状分析
我国的出口贸易主要是从1980年开始的,且出口产品多为轻工产品,而中小企业在其中所占的份额不大。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中小企业在我国产品出口中的地位日趋明显,做到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局面。从中小企业与出口的关系上看,中国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包括大量的三资企业)、轻工、纺织等行业中的中小企业,与出口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因此,可以分别从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轻工与纺织行业等不同侧面来分析中国中小企业出口发展的状况。
1、民营企业出口状况: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出口增长较快,业绩突出。
2、乡镇企业出口状况:中国的乡镇企业包括乡、村两级的集体企业,部分农民经营的合作企业,以及农民家庭经营的个体企业。近来,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的主要贸易伙伴对我国出口产品所采取的贸易壁垒明显增加,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产品成为反倾销和绿色避垒的主要指向。乡镇企业本身存在的管理水平不高、与国际标准接轨能力不强等问题,使得乡镇企业新产品出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3、轻工、纺织行业出口状况
轻工、纺织行业是中国中小企业密集型的行业,也是中国传统的出口行业。轻工业是中国出口的重要行业,中小企业分布较广。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出口创汇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纺织品服务创汇发展更加迅速,1997年已达到455亿美元,占全国出口创汇的24.93%。2003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值占全国外贸出口总值的18.36%。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额的大幅上升,使甸纺织工业在世界纺织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我国已成为影响国际纺织品贸易的重要力量。纺织出口的快速稳步增长,对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进入世界经济舞台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中小企业出口面临的问题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因素,随着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变化,以及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企业在出口产品方面也逐渐遇到了许多困难。
1、国际方面:首先是国际经济环境恶化;其次,从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对象看,中小企业产品对美国,港澳、日本及欧洲出口比率占70%以上,而对亚洲各国和其他地区出口较少,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单一;最后,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有所的抬头,更加恶化了中小企业产品出口的局面。
2、政府方面:首先,出口业务管理政出多门,办事效率不高。一些民营企业反映,办理商品出口,要通过外贸、税务、海关、外汇、商检等多道门槛,谁都惹不起,谁都有权管你。这种多重管理方式给刚“入门”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提高了经营成本,降低了出口业绩和企业效益。
其次,出口促进政策不及时,信息咨询服务跟不上。企业普遍反映对出口促进的相关政策有强烈需求,但却仅能通过报纸和网络等有限渠道了解一些情况,掌握不全面且时效性差。由于国家尚未建立及时、快速、通畅的“政府——企业直通式”的政策传输渠道,出现了企业无法获知全面的政策、政府不知晓企业当务之急的两难局面,这已构成当前推进出口促进的一大障碍。虽设有商务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但收费过高,效果不明显。
再次,出口促进的金融手段落后。企业指出,目前在出口促进措施方面,财政手段较多,但政策性金融手段明显不足。虽然拥有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专门的出口促进机构,但其金融服务工具还比较单一,支持的规模也偏小,且对申请企业的要求和限制较多,很多中小出口企业根本享受不到其金融服务。尤其是在贷款额度和保险领域、金额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出口需要。
(摘自《中国国情国力》2005年第9期)
文体产业向非公有制资本打开大门
8月8日,《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发布。在这份文件中,非公有资本被明确鼓励进入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等众多文化产业领域,并可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企业的改制,实现控股。
但出版物印刷、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都必须由国有资本持股51%以上。非公有资本还可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不过只可控股从事有线 电视接入网社区部分业务的企业。
外资投资国内文化产业并未列入这一文件的内容之列,仍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
据悉,国家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还将据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
(摘自《商界》2005年第10期)
《汽车贸易政策》实施 二手车交易松绑
2005年8月10日,出台征求意见稿近一年的《汽车贸易政策》经商务部审议通过并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车贸易政策》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相对于11个月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此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进一步放宽了二手车交易限制,目前以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主的交易现状不受大的冲击。
政策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乘用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自2006年12月1日起,除专用作业车外,所以汽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而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同时,汽车供应商有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车型,并采取积极措施在合理期限内保证配件供应。国家严禁进口旧汽车,并实施汽车强制报废制度等。另外,政策对汽车消费信贷、汽车保险市场也给予支持和鼓励。
(摘自《商界》2005年第10期)
会展信息
中国地区信用环境及投资合作项目展览会
时 间:2005年10月29日至31日 地 点:中国军事博物馆
联系电话:010-63329417
上海国际节约与保护水资源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
时 间:2005年11月29日-12月1日 地 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联系电话:021-50813423
文化动态
市图书馆举办老年保健知识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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