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论坛达成共识-鄂州市图书馆

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论坛达成共识

发布时间:2016-09-25 00:00:00

2016922-24日,“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论坛”在湖南长沙召开,论坛肯定了近十年来我国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取得的成就,分析了近年来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出现的“中部洼地”现象,探讨了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的路径方法与重点任务,达成以下共识。

一、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均衡发展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标志,是构建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十二五”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传统的东中西梯度发展格局发生变化,东部地区继续领先发展,西部地区快速追赶,中部地区则相对滞后,总体发展态势表现为东部最好、西部次之、中部最低,突出表现是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均等化水平与东西部形成明显落差,特别是中部地区的人口大省。与会代表认为,对于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出现这一新变化,各级政府应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扭转。

二、加大投入是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的基本保证。与会代表认为,中部洼地’现象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具体表现是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不清晰,中央财政资助力度不足,地方财政主体责任不强,以服务人口为依据的均等化、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与会代表呼吁,国家要对促进图书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作出适当调整,地方政府要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对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促进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与全国同步均衡发展。

三、提升服务效能是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的根本体现。服务效能偏低,是“中部洼地”现象的表现之一;大幅度提高服务效能,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标志。与会代表认为,必须充分认识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和公共图书馆要切实解决制约服务效能提升的关键要素和关键环节,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内容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革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服务质量。目前阶段,要重点通过构建县域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改革和创新服务方式和业务流程,促进资源和服务与需求有效对接,以服务效能的改善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四、加强数字化建设是实现“中部崛起”的时代要求。近年来,我国公共图书馆紧跟数字时代发展的潮流,数字化建设走在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前列。但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总体水平与东部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拥有数字服务终端的数量已经落后于西部地区。与会代表认为,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必须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充分依靠互联网络实现设施互联互通,充分依靠数字服务实现服务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要加大国家重大数字文化工程在中部地区实施的力度,加大对中部地区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公共图书馆网络服务平台和数字体验空间的建设水平,创造以网络化、数字化助推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的新路径。

五、推动社会化发展是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的重要动力。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提升到增强发展动力的高度。与会代表认为,立足中部地区经济社会以及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现状,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引导和鼓励的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需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力度,在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上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需要积极推进基层图书馆社会组织管理运营试点,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益;需要创造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发挥公共文化在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上的潜能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既是实现“中部崛起”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

六、加强法律、政策、制度建设是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中部崛起”的根本保障。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发布后,省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与会代表热切期盼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地方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切实履行政府承诺,强化政策保障。与会代表呼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加强相关配套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依法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与会代表清醒地认识到,公共图书馆应积极履行好社会及时代赋予的使命,在促进地域文化繁荣、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散播现代文明成果、提升民众道德品质、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服务是公共图书馆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当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全体同仁应发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担当精神,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勉尽职守,发愤图强,为推动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崛起贡献力量。